仙侠文,是我第一次尝试写的小说,它寄托了我许多的感情。 当初写《夺舍》的时候,其实只是因为不喜欢大家写仙侠文时都只是那个冷冰冰的修道界,总觉得缺乏了一点人味,因此才亲自动笔写了这么一个故事。 而且一直以来,我都是很用心的在写。但是就目前的结果来看,似乎并不怎么理想。或许……是我讲故事的方式有些奇怪?也或许,是本书的故事看起来真的并不怎么好看吧。 第一次接触的文,总是会有各种各样的情况。写《夺舍》的时候,每一章都要花费四、五个小时,而众所周知,在同样的时间里,《法神》我却是可以写出三章。 并不是我努力,只是这确实是我的极限了。 在这里,我要感谢那些一直追着我的书始终订阅并且打赏我的那些朋友们。真的非常感谢,无论在什么情况...
天降神物!异血附体!群仙惊惧!万魔退避!一名从东洲大陆走出的少年。一具生死相依的红粉骷髅。一个立志成为至强者的故事。一段叱咤星河,大闹三界的传说。忘语新书,已完本凡人修仙传魔天记。...
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,衰神附体。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,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,所有霉运通通退散。于是,她就赖上了他。boss,借个运!费南城纠结了一下,开始认真的脱衣服。沈于归惊恐你,你,你要干什么?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?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!!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...
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,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。没想到,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,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,屡战屡败,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,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!...
她本是实力强悍,医术超群的世家家主。 一朝穿越成将军府的废柴嫡小姐,成为第一位被退婚的太子妃,人人嘲讽! 选秀宴上,她被赐嫁给鼎鼎有名的残废王爷。 ...
生存,很容易。 生活,很艰难。 我族,要的不是卑下的生存,而是昂首高傲的生活。 我族,誓不为奴!...
穿越成了光明神,从此开启招收信徒,发展神国,称王称霸,为所欲为的羞耻日子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