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,我想写的,想表达出来的所有感情都写了出来,这本书的青春风比都市风重,然后呢,对反派的描述基本都是一笔带过,几乎从第十章之后就很少有反派的戏份了,这是我个人的偏好哈哈哈。 3,从七月到今天,我写了七十万字,我觉得自己特别了不起,我从来没有断更过,我为自己骄傲。 4,感谢你们对我这个每天更新的都不多的作者的包容,我觉得你们也特别牛逼。 5,谢谢每一个评论过留言过的读者,其实留言是我码字最大的动力哈哈哈哈 6,今年可能不会开文了,我们明年见,立志明年写一本超过六十万的长篇,立志各个题材都写一遍哈哈哈。 6,江湖路远,有缘江湖再见。...
啥,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,居然要当奶爸?好吧,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,老子勉强答应了...
苏恒重生平行世界,却发现这是大明650年,崇祯大帝是人类第一位灾变境强者,只身渡星宇,单手灭星球,无数高中大学,教导的是人体修炼进化学说,精英大学生飞天遁地翻云布雨。叮,超级学神系统正式开启,...
啥,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,居然要当奶爸?好吧,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,老子勉强答应了...
这个天下大大小小数百国,说到陆地武功宁国近乎无敌,有四疆四库的虎狼横扫六合,陆地延伸到哪儿,宁军就能把战旗插到哪儿,可是海疆之外虎狼不及之处总有些人不服气,于是就有了那少年带刀扬戟,一苇渡江。...
穿越成了光明神,从此开启招收信徒,发展神国,称王称霸,为所欲为的羞耻日子...
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,衰神附体。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,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,所有霉运通通退散。于是,她就赖上了他。boss,借个运!费南城纠结了一下,开始认真的脱衣服。沈于归惊恐你,你,你要干什么?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?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!!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...